7月15日,国家卫计委、发改委、工信部、财政部、人社部、商务部、国税总局、工商总局、食药监总局等9部委联合下发《2015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》,多部委再次合力进行医疗反腐。
专项治理中,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有三条,但是涉及到医药流通行业占两条,一是加强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涉税案件的查处。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,共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涉税违法问题,巩固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成果。二是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信用建设。开展行业信用评价、信用建设和信用培训工作。完善医药购销不良信息记录采集平台,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公示。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,以核实票据资金流向与药品物流流向一致性为抓手整治“挂靠走票”行为,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。
此外,对于医疗反腐仍然还是重点,而且,再次强调了多部门的联合,通知指出,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。重点对医药价格、“九不准”、虚假违法医药广告、制售假药、医疗器械等开展检查。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。
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。推动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与检察、公安、工商、食品药品监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,建立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重大案件、违法行为联防联控机制,有效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行为。加大纪律法制和警示教育力度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、利益观,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,形成重服务、讲奉献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。